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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公司是干啥的,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做什么的

孤凉2023-03-01 13:56装修2300
摘要: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来给大家分享房屋征收公司是干啥的,以及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做什么的对应的知识和见解,内容偏长,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晋江市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是国企...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来给大家分享房屋征收公司是干啥的,以及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做什么的对应的知识和见解,内容偏长,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晋江市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是的。根据查询晋江市房屋征收公司官网得知,晋江市城市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是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11月通过资产整合变更为晋江市新佳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系接受征收人委托,对被征收人进行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公司自成立以来,参与了晋江市大部分城建改造项目,承接的项目超过30个,积累了丰富的征迁经验。

房屋征收公司属于什么单位

房屋征收 中心是行政单位。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工作:1、负责区内房屋 拆迁 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 法规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等。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征收办公室 房屋征收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房屋征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3、组织全市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6、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7、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6、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7、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8、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参考资料:房屋征收办公室_百度百科

房屋征收具体是做什么的啊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或 提起行政诉讼 。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房屋征收中心是做什么工作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p>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拆迁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征收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咨询是做什么的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首先 来说 如果是私营的房屋征收咨询

一般情况下 是为了向被拆迁(现在叫征收了)地区的拆迁户

提供与开发商 或政府征收部门 洽谈征收补偿费用或补偿类型的一类中介咨询服务

简单说 就是给那些要被拆迁的房子主人出主意怎么多要拆迁款的中介公司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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